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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女史良:毛泽东眼中的“女中豪杰”,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长

2025-01-23  来源:党史镜报 作者:张德强

她是“民国十大才女”之一,是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长,也是毛泽东眼中的“女中豪杰”;她是近现代中国杰出的法学家、政治家、中国妇女运动领袖之一……她就是史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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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良

在激流中成长

1900年,江苏常州青果巷诞生了一个叫史良的女孩。她出生清贫的书香门第,家中兄弟姊妹8人,仅靠父亲教书的微薄薪资度日。

史良幼年时在家中随父读书,她被屈原、文天祥和史可法等民族英雄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气节所感染。史良很爱听故事,尤其父母讲的民族英雄和女中豪杰的故事,渐渐形成了独立有主见、敢抗争善作为的性格。13岁,她进入武进县立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小学;15岁,进入武进县立女子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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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良家庭合影(右一为史良)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在武进县立“女师”读书的史良被推举为学生代表,到南京参加爱国集会。她组织学生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罢课和抵制日货运动,还作为领头人对外宣传演讲。其间,她如饥似渴地阅读《新青年》等杂志,思想上颇受启发,并带头发动学潮,驱逐不学无术的老师,遭到军警逮捕。这既是史良早年面对现实不公的奋起反抗,也是她走上革命道路的动因。

迈上革命道路

1923年,史良考入上海法政大学。学法律,是她人生中一次清醒的抉择。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闹”学潮,还曾蒙冤入狱、饱受折磨后,史良看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斗争要靠武器,而法律可以是这样的武器。

中国律师制度始于民国初年。毕业后因就业艰难,初出茅庐的史良只能暂时放弃理想,从事行政工作。没过多久,生性正直的她就被国民党官僚上司诬陷,以“思想问题”罪名入狱。史良庆幸狱中的两个月,因为与不少共产党员、革命人士关押在一起,看到他们为信仰、民族和民众宁死不屈,感受到当时中国司法的黑暗,嫉恶如仇的史良从迷梦中惊醒。

因证据不足,史良经老师董康出面邀请蔡元培保释出狱。此后,她坚决投身律师职业,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成为著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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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史良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东北,全国各地掀起了抗日救亡运动。次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史良参加了上海各界妇女组织的集会游行,结识了宋庆龄、何香凝等著名爱国人士,思想上受到鼓舞和激励,更加坚定地投入到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反对国民党政府卖国投降的火热斗争中去。

“七君子事件”的唯一女性

“七君子事件”是史良的重要人生经历。1936年5月,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在上海成立,史良和宋庆龄、何香凝、沈钧儒、邹韬奋等人当选为执行委员。11月,国民政府以“危害民国罪”逮捕了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史良、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7位救国会领导人。由于7人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因此被称为“七君子事件”,史良是其中唯一的女性。此事件引起国内外极大反响,何香凝、胡愈之等16人发起“救国入狱运动”,宋庆龄还专门到女监探望史良,鼓励她坚持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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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君子”合影(左二为史良)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标志着全民族抗战的开端。国民党迫于全国人民的压力,恢复了“七君子”自由。

新中国人民司法工作的开拓者

新中国成立后,史良担任司法部首任部长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后来还被选为全国妇联执行委员、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通过法律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是史良的毕生志愿,为此,毛泽东曾鼓励她说:“没有关系,你做好了,有党的支持。”史良以强大的勇气和韧劲开拓司法工作,开创了新中国的公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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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史良

史良在担任司法部部长后,第一个参与主持的重要的法令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为了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她倾注了大量心血,并坚决主张在法律中规定妇女一方也有提出离婚的权利。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诞生,这部被毛泽东誉为“有关一切男女的利害,其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法律,打破了千百年来对妇女的歧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对于妇女解放具有重大意义。

史良一生为民服务,争取男女平等和妇女权利,自己却淡泊名利,把一切都捐献给了国家。1985年9月6日,史良逝世,享年8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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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颖超探望史良

邓颖超曾这样评价她:史良以自己的形象树立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范例,无愧为中国共产党的老朋友、光荣的爱国民主战士、杰出的女革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