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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谨慎支持到公开赞成:陈云是如何看待特区建设的?

2025-07-16  来源:党史镜报 作者:王莹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先在深圳、珠海试办出口特区。作为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政策的倡导者,陈云一贯支持特区建设。但对特区建设问题,陈云的思想认识和态度也有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从初期的谨慎支持、总结经验到后来的公开赞成、大力推动,体现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思维和改革智慧,对当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1973—1978年:倡导与支持对外开放

“文化大革命”后期,陈云部分恢复工作。1973年参加国务院业务组,受周恩来委托,负责研究国际经济形势和对外贸易问题。陈云针对当时外贸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利用外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思想,这些思想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实行对外开放,创办特区,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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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和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主席台上

第一,研究资本主义。陈云反复强调利用国外市场的重要性,果断提出要恢复专门研究资本主义的研究机构和金融机构,根据世界经济和国际政治发展的大势,调整我国的对外贸易工作的战略转向,指出:“过去我们的对外贸易是75%面向苏联和东欧国家,25%面向资本主义国家。现在改变为75%对资本主义国家,25%对苏联、东欧,这个趋势是定的,因此我们对资本主义要很好地研究。不研究资本主义,我们就要吃亏,不研究资本主义,就不要想在世界市场中占领我们应占的地位。”

第二,对进口、出口大力支持,尤其对港澳出口的关注。1974年,陈云就指出:“港澳是我们目前现汇收入占第一位的地区,也就是进口成套设备和器材所需外汇的重要来源。对港澳的出口贸易,食品和其他传统出口品,我们可以占领主要市场。”“建设和扩大生产出口基地是必要的。光靠农产品出口,数量不大,要多找门路。补偿贸易、合作生产、加工订货都可以搞。总之,搞外汇要成为一个大题目。”

第三,公开赞成利用外资。关于利用外资,陈云反复强调:“立一个新的办法,要把一些界限划清楚,不要把实行自力更生方针同利用资本主义信贷对立起来,我们做工作不要被那些老框框束缚住。总之,只要承认是好事,就可以找出理由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借外债的禁忌被彻底打破。对此,陈云给予高度评价。他说,“今后在自力更生为主的条件下,还可以借些不吃亏的外债,要用得好,还得起”,这是打破闭关自守以后的新形势。他指出:“外资还要不要,外国技术还要不要?一定要,而且还要充分利用,只不过把期限延长一点就是了。”

第四,对外开放中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不要折腾。改革开放起步之时,针对当时脱离我国实际、急于求成、盲目追求高速度的经济建设指导思想,陈云指出:“可以向外国借款,中央下这个决心很对,但是一下子借那么多,办不到。有些同志只看到外国的情况,没有看到本国的实际,这是缺点。对于外债的分析。现在谁也不反对借外债,但对所借外债要加以分别。利用外资来进行建设,我们的经验还很少,需要认真加以研究。”

2.1979—1983年:积极稳妥,总结经验

经济特区创办的最初萌芽是从建立外贸出口基地开始的。从陈云对对外开放一贯积极倡导的思想看,他对经济特区的创办是支持的。

1978年四五月间,中共中央、国务院选派三个代表团(组),分别到国外和港澳考察借鉴。其中一路为国家计委副主任段云为组长的香港、澳门经济贸易考察组。6月3日,中央政治局听取和讨论了考察组的《港澳经济考察报告》,提出:把宝安(深圳)、珠海两个基地建设好,千方百计保持我在港澳市场的优势地位。为了把两个县尽快建设好,有必要实行某些特殊管理办法,并建议把宝安(深圳)、珠海两县改为两个省辖市,相当于地委。此时的出发点是建设出口基地、增加外汇,还没有建特区的思想。

1979年4月1日—2日,广东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出席中央工作会议的汇报稿。汇报稿向中央提出几点要求和建议:一是改革现行管理体制,给地方多一些权限;二是外汇收入扩大地方分成比例;三是充分利用外资,搞综合补偿等形式,解决广东电力、燃料、交通等薄弱环节;提出划定贸易合作区,吸收外商来广东投资设厂。当前,国际上出口加工区,遍及欧、亚、非、中东和拉美等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运用国际惯例,将宝安、珠海和汕头市礐石、达蠔三地划为对外加工贸易区。当时,广东省委对在深圳、珠海、汕头搞出口加工区的名称一时还定不下来,所以暂定名为“贸易合作区”。据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回忆,这次会议“确认根本的出路还是希望中央给广东放权,抓住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让广东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在四化建设中先走一步”。

同年4月中旬,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习仲勋向邓小平汇报了这个设想。邓小平指出:“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6月6日,广东省委向中央和国务院上报《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福建两省省委的报告,决定在两省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使之具有较多的自主权,并指出,关于出口特区,可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汕头、厦门设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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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

陈云对出口特区增加外汇收入的作用予以积极肯定和赞成,把特区归为增加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1979年9月,陈云在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的汇报会上指出:“广东、福建特殊区增加上缴的外汇,同增加石油、煤炭出口的外汇,旅游业的纯上缴外汇,纺织品、轻工业品、重工业品和工艺美术品等出口收汇能增加上缴的部分一起,列为增加可靠外汇收入的四大来源。”由此可知,陈云对当时的特区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是积极倡导的。

对试办经济特区,陈云反复强调一定要试点,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经验”。但这个试验必须是可以控制的,这和陈云一贯主张改革开放要积极稳妥的思想一脉相承。他强调:改革固然要靠一定的理论研究、经济统计和经济预测,更重要的还是要从试点着手,随时总结经验,也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

1979年,深圳、珠海两个经济特区正在积极筹建,深圳的蛇口工业区已经开始施工,进度较快。广东对外经济活动开始出现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但是对于特区,“到底搞成什么样?你有你的理解,我有我的理解,出现一些原来意想不到的问题,是意料的事。我们不是在这块阵地上后退的问题,而是怎样正确总结经验,继续向前进的问题”。

试办特区最初是作为广东、福建两省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一部分提出来的,并不特别引人注意,但在1980年3月的广东、福建两省会议上开始单列出来。在会议的讨论过程中,到会同志考虑到特区不但要办工业,也要办商业、旅游、房地产等行业,不但要拓展出口贸易,还将在全国经济生活中发挥多种功能,因此“出口特区”这个名称,就难以概括其全部功能和作用。谷牧根据会上讨论的意见,同意改名为涵盖面更宽的“经济特区”。会议形成的《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指出:特区主要是实行市场调节,产品主要是出口,以三资企业为主。

《纪要》发出后,经济特区建设受到各方面更广泛的重视,许多地区也纷纷要求设立经济特区或采取一些经济特区的政策。面对各地要求办特区的“热情”,陈云的态度是不赞成。1981年12月22日,陈云在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说:“广东、福建两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市在部分地区试办经济特区,现在只能有这几个,不能增多。”对许多省不顾实际情况盲目提出搞经济特区的要求,陈云毫不犹豫地加以阻止:“像江苏这样的省不能搞特区,既要看到特区的有利方面,也要估计到特区带来的副作用。例如:人民币与外币同时流通,对人民币不利,会打击人民币,因人民币‘腿短’,外币‘腿长’。”在这次会上,他明确要求:“特区现在第一位的任务是认真总结经验。”

陈云的论断符合经济特区的最初定位,特区是试验,试验就是局部的,处于观察期,这就意味着全国其他地方不能盲目跟风、四处开花办特区。而且这项试验才刚刚实施,不是推广的时机,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突破。

广东贯彻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之际,沿海地区走私贩私开始形成风气。1982年1月5日,中纪委一份反映广东一些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信访简报》送到陈云手上。作为时任中纪委第一书记,陈云批示:“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在陈云的批示旁,邓小平又加了八个字:雷厉风行,抓住不放。1月1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召开会议,贯彻邓小平、陈云等中央常委的批示,决定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并发出《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下发两周后,陈云再次说起特区第一位的问题是总结经验。1982年1月25日,陈云同国家计委负责人座谈时,又针对当时情况指出:“现在搞特区,各省都想搞,都想开口子。如果那样,外国资本家和国内投机家统统出笼,大搞投机倒把就是了,所以不能那么搞。特区第一位的问题是总结经验。”

陈云的“总结经验”说也给特区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当时的广东特别是深圳受到方方面面的压力,把经济特区说成了给外国资本家搞的“飞地”,经济特区成了走私通道,特区不是社会主义的传言满天飞,一时很有些“秋风萧瑟”的味道。4月,谷牧到特区检查工作,着重谈了陈云的“总结经验”,澄清了特区同志对“总结经验”的片面理解。他分析道:“现在说总结经验,没有说改变政策。总结经验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己,以利再战,继续前进,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只有那些不了解我们党的政策和实际情况的人,才会妄加猜测。不要听那些不是来自中央的各种各样的说法,总结经验也要敢于正视各种各样的问题,不要回避我们的缺点,要敢于正视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这是对陈云“总结经验”说的有力注解。

“只有总结经验,才能更好地执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进一步试办好经济特区。”有鉴于此,广东省委委托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主持起草全省三个经济特区的报告,起草费时九个月,九易其稿。1982年10月,广东省委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上交了《关于试办经济特区的初步总结》。《总结》指出:“自从陈云同志作出了关于‘特区第一位的问题是总结经验’的重要指示以后,为了总结试办特区的经验,省委常委多次进行了讨论。现在这份总结报告,仍然是初步的,对许多问题的认识还不深,今后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总结。”《总结》共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试办特区的主要成绩;二是工作中的主要缺点和问题;三是几点初步的体会;四是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0月30日,陈云阅后,做了批示:“看了广东10月22日试办特区初步总结,很好。要不断总结,因走私分子会用各种方法。此件上说的不能以罚代刑,很好,必须既有罚又用刑。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11月16日,陈云在听取书记处讨论《关于试办经济特区的初步总结》情况的汇报后说:“上次批语中说,‘必须不断总结经验’的意思是:走私分子、投机倒把分子以及各种经济犯罪分子会针对我们工作的不断改善而不断变换手法,因此不能满足于总结一两次经验,必须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拿出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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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0月30日,陈云在广东省委和省政府《关于试办经济特区的初步总结》报告上批示:“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

在广东省委起草全省三个经济特区初步总结报告的同时,深圳市委要求“全市各个单位都要拿出一定的时间,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一方面,经验总结工作要突出重点,“切忌那种面面俱到和蜻蜓点水的议论问题”;另一方面,要与中央和省委关于办好经济特区的系列指示结合起来,并要求各单位的总结材料应“在七月中旬报送市委”。1982年9月25日,深圳市向广东省并中央递交了《深圳经济特区试办情况的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试办深圳经济特区的主要情况和初步成效。仅就经济增长而言,截至1981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3.7亿元,比1978年增长1倍多;财政收入1.3亿元,比1978年增长4倍多;地方外汇收入5345万美元,比1978年增长1倍多。第二,试办经济特区的几点体会,回顾了三年来深圳经济特区的工作。第三,经济特区建设亟待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上述问题的实质在于要使经济特区真正“特”起来。

在初步的经验总结得到中央基本肯定以后,经济特区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面旗帜,在探索中向前发展。从1979年到1983年,经过四年的努力,特区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农业总产值增长十多倍,引进了一批外资和先进的技术设备,进行了经济体制的突破和探索,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3.1984年之后:高度关注,明确赞成

1984年1月24日至2月10日,邓小平视察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经济特区,不但肯定了其经济建设的成绩,而且酝酿推广某些做法。他指出:“我们建立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

1984年3月下旬,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部分沿海城市座谈会。会议决定:进一步开放天津等十四个沿海港口城市,并在扩大地方权限和给予外商投资者优惠待遇方面,实行一系列特殊政策和措施。会后形成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会议委托谷牧,专程到杭州向陈云汇报,听听陈云对《纪要》的意见。4月24日,陈云拿到《纪要》稿等材料后,“连散步都取消了,把《纪要》看了两遍”,“是很用心看的”。看完材料,他完全赞同开放沿海港口城市,对特区也是第一次给予了明确的赞成:“现在,特区还没有‘拳头’产品,深圳也没有。但是,深圳有新的管理办法,这也是‘拳头’。这样管理,发展得很快呀!有关深圳的报道,每一篇我都看了。要它那里搞‘拳头’产品有困难,它的拳头不是产品,而是管理办法。”

到了上世纪90年代,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步伐越来越快。陈云几次要去深圳特区视察,打算带体制改革和特区办公室的有关领导同志一起去进行实地的考察访问。虽然始终未能去成,但是1992年4月他专门派了他的秘书许永跃到广东进行调查研究。陈云强调:你去了之后,就说是我让你去的,你是代表我去的。秘书回京之后,陈云听了详细的汇报。汇报过程中,他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出口创汇能力,一个是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变化。他对改革开放后新的技术尤其是电子信息技术给中国产业结构带来的变化特别地感兴趣。他认为特区改革是有特点的,有成效的。

1992年6月,李先念病逝,陈云十分悲痛,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悼念李先念同志的文章。文中公开肯定、赞成特区的发展。文章说:“先念同志和我虽然都没有到过特区,但我们一直很注意特区建设,认为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好。这几年,深圳特区经济已经初步从进口型转变成出口型,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发展确实很快。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规模比过去要大得多、复杂得多,过去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很多已经不再适用。这就需要我们努力学习新的东西,不断探索和解决新的问题。”

1992年4月,陈云在听取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吴邦国、黄菊关于上海工作情况汇报时,称赞他们的工作做得很好。当吴邦国谈到上海开发浦东,打的是“中华牌”,欢迎全国各地来上海投资时,陈云指出:“应该这样。上海有很好的基础,尤其有人才优势。上海今后的发展一定会很快。上海大有希望。”他在谈话中还对黄菊说:“不是有新闻记者向你打听陈云对开发、开放浦东的态度吗?你回答得很好,我非常赞成开发、开放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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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春节,陈云和上海市党政负责同志在一起(前排左起:陈国栋、陈云、吴邦国、黄菊)

4.陈云经济特区建设思想的重要意义

陈云对经济特区的态度经历了谨慎支持、总结经验到公开赞成的逐渐变化的过程。一方面,经济特区不断取得的重大成就,使陈云的思想不断发生变化,坚定了陈云继续试办特区的信心;另一方面,陈云的思想变化过程对新时代改革开放战略的推进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第一,始终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上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陈云对特区建设的思想变化轨迹,是随着特区实践的不断发展而变化的。1979年,刚建市的深圳市生产总值仅有1.96亿元,人均GDP仅仅606元。1989年已经达到115.66亿元,到1994年已经突破600亿元,达到615.19亿元。经济特区率先打破“铁饭碗”,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土地使用权“第一拍”,拉开土地制度改革的序幕;努力培育证券市场,探索建立社会主义股票市场;提出“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让举世闻名的“深圳速度”成为时代的价值坐标;等等。这些成就的取得,符合陈云“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的思想。进入新时代,事业越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就越多,也就越需要坚持实践为导向,在实践上大胆探索,不断推进实践创新。

第二,推进改革开放既要积极,又要稳妥。陈云指出,我们的改革,问题复杂,不能要求过急,走弯路的损失比慢一点的损失多。当试办的四个经济特区还没有取得足够经验时,头脑发热,急于求成,在全国立刻一哄而起到处办特区显然是不适当的。对于实施一个好的决策,不分步骤,不区别不同情况,而搞“一阵风”,只会使“好”的决策变形、扭曲,好事反而成了坏事。当前的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必须坚持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既要敢于突破,又要一步一个脚印,稳打稳扎地推进,做到“蹄疾而步稳”。

第三,加强执政党的建设,必须全面从严治党。经济特区创办之初,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出现的问题也是前所未有。“一切向钱看”的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侵蚀着党的风气和社会风气;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屡屡发生。陈云反复强调执政党的党风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关系到改革成败,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因此必须从严治党,常抓不懈。在当前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必须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重要保证。

陈云有关经济特区建设的思想促进了经济特区建设,也是对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理性思考。作为改革开放初期特区思想的重要成果,陈云思想中蕴含的改革智慧与改革思维,为当前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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