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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历史决议中,读懂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

2026-03-23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瑶 吴风娜

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绝非凭空而生,亦非简单的“业绩观”,而是深深植根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性质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沃土之中的历史性命题。三个历史决议作为我们党自我革命、建设经验的重要文献,不仅总结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更蕴含着党对政绩追求的价值取向。

一、奠基与开创:人民解放的革命政绩观

第一个历史决议诞生于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是中国共产党成立24年来对革命经验的首次系统总结,体现了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深厚的历史自觉。决议深刻表明,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任何脱离群众、忽视人民利益的倾向都是错误的。这种将“人民利益”置于首位的政绩观,从根本上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在谈及这个决议时曾深刻指出:“正确和错误的标准自然是马克思主义,但人民利益同样是标准。”这些论述将政绩的评价主体明确指向了人民,确立了“人民利益是检验政绩的根本尺度”这一核心原则。同时,决议深刻批判了教条主义、主观主义等错误思想,确立了正确的思想路线,这也成为这一时期政绩观的鲜明底色。这种着眼于人民长远利益、革命最终胜利的视角,正是“潜绩”重于“显绩”的早期体现。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一直遵循“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的理念。党在这一时期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政绩观”的概念,但指出政绩观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解放而奋斗”,正是这种深厚的为民情怀,使党能够在极端困难条件下赢得人民支持,最终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使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

二、转折与承续:发展富民的建设政绩观

第二个历史决议深刻回应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迫切愿望。在总结新中国成立32年历史时,决议既肯定了“成就还是主要的”,也深刻分析了经济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和僵化体制的弊端。这标志着政绩观开始从单纯的“政治正确”转向对“生产力发展”和“人民福祉”的关注。决议明确指出,“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为后来“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政绩观提供了理论源头。这种转变不是急功近利的转向,而是在深刻反思历史教训后,对“什么是符合人民长远利益的政绩”的重新定义。

第二个历史决议所体现的政绩观,其核心在于“让人民摆脱贫困”,真正的政绩必须体现在改善人民生活上,必须经得起人民和历史的检验。正是在这一政绩观的指引下,党领导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状况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推进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的生活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

三、深化与升华:为民造福的全面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述,是对党的性质宗旨的深刻揭示,也是对新时代政绩观的根本定位。第三个历史决议立足于建党百年的历史节点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对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进行了全方位的升华。

第一,决议系统概括了“十个坚持”的历史经验,其中将“坚持人民至上”置于核心位置。决议指出,“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为人民执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这种“显绩与潜绩并重”的表述,将政绩观的人民维度拓展到了新高度,体现了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

第二,决议深刻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议指出,“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新时代的政绩观设定了更高的历史站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四个伟大”(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这正是正确政绩观指导下的“硬核”答卷。

第三,决议强调“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标志着政绩观转向了更加注重系统性、可持续性的“民生福祉型政绩观”。

在新时代的语境下,政绩不再仅仅表现为经济增速,更体现在生态环境的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以及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这实际上是把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向往,作为当代人不可推卸的政绩责任,体现了对人民多元需求的深刻把握。

从人民的角度看,第三个历史决议所体现的政绩观,其核心在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今天,中国人民自信、自立、自强,志气、骨气、底气都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焕发出前所未有的历史主动精神、历史创造精神。党领导人民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不仅致力于实现14亿多人口整体的现代化,而且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种政绩观,使中国共产党赢得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坚定支持。

四、历史底蕴:对传统政绩智慧的扬弃与升华

回望三个历史决议,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始终在为民造福初心引领下,不断校准方向、丰富内涵、提升境界。它围绕“人民”二字,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之中,对其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国古代清官循吏所追求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政治抱负,“当官之法,惟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的为官之道,以及“以民为本”“以国为大”“以勤为贵”“以廉为德”“以实为功”等价值取向,构成了其重要的历史渊源。

党在继承这些优秀遗产的同时,进行了本质性的超越。传统的民本思想,多是从“牧民”“子民”的视角出发,是“官”对“民”的恩赐与施舍。而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之上,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是权力的来源、是依靠的力量、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传统的“忠君报国”观念,升华为“立党为公”、忠诚于党与人民事业的“大我”情怀。由此,勤政廉洁不再仅仅是个人道德修养,而是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是与党的性质宗旨紧密相连的政治品格。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政绩观正确与否,决定了能否避免“政绩冲动”和短期行为,能否防止“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能否将工作着力点放到解决真问题、取得实绩上。此时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一剂针对新形势下可能出现的急功近利、盲目蛮干、弄虚作假等偏差的“清醒剂”和“预防针”。它要求党员干部胸怀“国之大者”,将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中,既抓好一亩三分地,又走好全国一盘棋。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战略部署,都需要以正确政绩观校准航向、踏实干事。因此,新时代的政绩观,是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巨轮行稳致远的“稳定锚”。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重温三个历史决议,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够成功?因为它始终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坚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答案同样明确:必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实绩。这是三个历史决议留给我们的宝贵启示,也是中国共产党人永远不能忘记的“赶考”之道。

(作者分别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