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有相当部分同志对八项规定与八项规定精神这两个概念,认识笼统,混淆不清,影响了党中央对本次学习教育“学有质量”要求的贯彻落实。因此,有必要对八项规定和八项规定精神的辩证关系加以梳理、总结和深入分析,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从“规定”到“精神”:新时代从严治党的历史性突破
从井冈山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延安整风运动,从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六条规定”到新时代的中央八项规定,党的作风建设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中优良作风的创造性转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出发,以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破题之举,开启了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新篇章。这一重大政治决策,是党在新的历史方位下应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战略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面对党内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党中央以“徙木立信”的政治勇气,从具体问题抓起,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从“中央八项规定”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具体制度上升到原则精神,其内涵不断深化,外延持续扩展,成为党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石。这一历史性决策,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制度刚性”与“精神柔性”的辩证统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哲学思辨的鲜活实践。通过“小切口”撬动“大变革”,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精神以制度创新和思想引领的双重逻辑,回答了“如何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时代之问。
中央八项规定:“徙木立信”的制度实践
中央八项规定以明确的制度规范为作风建设划定了“硬杠杠”,其核心内容涵盖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规范出访接待等八个方面,通过具体的行为准则将抽象的作风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例如,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规定要求“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的调研之风;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强调“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从制度维度看,中央八项规定聚焦当时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作风问题,以“严”的标准和“实”的要求构建作风建设的制度框架,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指向性。同时,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不断根据实践发展进行动态调整,如2017年修订后的《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公务活动的规范标准,2025年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则强调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的建设。这种制度的创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辩证过程,使作风建设始终保持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活力。这一制度设计被喻为“徙木立信”之举,以具体化、可执行的行为规范,为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树立了“第一块里程碑”。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治党的理论创新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提炼和价值升华,它超越了具体条文的限制,形成了一套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作风建设文化理念。其核心要义在于坚持人民立场、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反对特权思想,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在新时代的生动实践。例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密切联系群众”,要求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与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一脉相承;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则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关于物质生产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思想。
从实践维度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有更强的思想引领性和实践指导性。它不仅要求党员干部要遵守具体的制度规范,更注重培育内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自觉。例如,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仅要求减少文件会议的数量,更强调提升工作实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这种从“被动执行”到“主动践行”的转变,标志着党的作风建设从制度约束向文化自觉的深层次跃迁。
坚持“规定”与“精神”的辩证统一
中央八项规定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从结构上看,两者目标一致。中央八项规定最初是针对中央政治局制定的具体行为规范,具有明确的主体指向性,是“关键少数”的“手术刀式”精准规范;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适用于全体党员干部,是对全党作风建设的普遍性要求,形成“绝大多数”的“免疫系统”。从关系上看,两者原则一致。中央八项规定如“树干”,以条文形式明确了“不能做什么”,具有可量化、可操作的特点,是具体行为规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年轮”,侧重于“应该做什么”,体现为一种价值导向和思想原则,随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内涵。从作用机制看,二者逻辑一致。中央八项规定是“术”,注重解决当前突出的作风问题,具有阶段性特征,通过立规明矩解决“不敢腐”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道”,着眼于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强调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通过思想引领实现“不想腐”的升华。
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起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中央八项规定的价值拓展。二者共同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目标,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根本指向。中央八项规定通过具体制度筑牢作风建设的“防火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则通过价值引领培育党员干部的“廉耻心”,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建起作风治理的完整体系。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践载体,其执行过程为精神的凝练提供了现实依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则是中央八项规定的灵魂所在,为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提供了思想动力。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看,中央八项规定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体现了“现象与本质”“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具体现象,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一本质的外在表现;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形成,则是中央八项规定长期实践积累的质的飞跃。同时,二者在“破与立”的辩证统一中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破除了旧的不良风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则树立了新的价值标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启示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正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辩证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创造性发展。从“徙木立信”的具体规范到“化风成俗”的精神引领,从政治局“头雁效应”到全党“雁阵模式”,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一体两面”。前者以制度刚性划定行为边界,后者以精神柔性塑造价值认同,二者辩证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一方面,要坚持制度刚性,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对顶风违纪行为保持“零容忍”,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要强化思想自觉,通过学习教育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行为准则,形成“不想腐”的文化氛围。这一过程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体—抽象—具体”认识论的生动体现,也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路径。唯有坚持制度与精神的双向赋能,方能以风清气正凝聚奋进力量,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壮丽篇章。
从哲学视角审视,中央八项规定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辩证统一,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在党的建设领域的创造性运用。它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既要抓制度建设的“硬约束”,又要抓思想建设的“软环境”;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动态调整作风建设的策略方法;坚持“群众路线”,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作风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党必须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计划”,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是抽象概念,而是融入血脉的“精气神”。唯有将制度刚性与精神柔性有机结合,才能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交出作风建设的优异答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为上海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上海市阳光学者。该文系上海市教委第十三届“阳光计划”资助项目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