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制度对于治权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体现了管党治党的新思路新战略,指明了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新路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对健全制度规矩提出明确要求,将制度治权的要求贯穿始终。
一、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指明了遵循规矩创造政绩的新路
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源于对长期执政所面临的危险和考验的清醒认识,是对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更好运用公共权力这个关键环节的系统回答,同时也是对党员干部遵循规律、遵守规矩创造业绩的明确指引。
“重在治权”体现了对历史周期率的系统性回答。延安“窑洞之问”,是毛泽东对历史周期率“精神懈怠”层面问题作出的制度性回答,即把“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这个困扰思想层面的答案引向人民当家作主、对权力监督这个本质问题,实现了对中国传统社会治理的制度性超越,也是对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践行和拓展。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是习近平总书记面对长期执政的难题和问题,在对党的自我革命的科学理论进行系统构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回答执政党如何保证权力为民所用、党员干部如何保持初心使命,是对制度优势的本质性回应。
“重在治权”体现了长期执政党建设的新思想新举措。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党,不仅要在思想、组织和作风方面保持先进性纯洁性,还要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具有规范性和规律性,才能更好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执政党地位的巩固和坚持,不仅在于民主、科学、依法执政,还在于党员干部用好手中权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从推进党的事业、实现党的全面领导的视野,肩负强国使命的执政党,不仅需要依靠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保障权力运行的正当性、正确性,还要以有效驾驭权力、科学配置资源,保证政绩创造的科学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重在治权”体现了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新思路新要求。自我革命重在治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权力管理,而是从自我革命层面提出的全方位、更自觉、更严格的要求。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视野来看,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内在地要求把权力运行这个重大问题,从始至终进行科学布局、有效管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无论是在党内权力运行还是党员干部的公共权力运行等方面,都要求加强引导规范,这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特点和突出贡献。同时也要看到,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根本保证,必然要求党员干部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二、以治权的科学经验和基本规范,指引政绩的正确方向
“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的重大判断,不仅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阐明了制度建设在管党治党中的重要作用,还从具体层面上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依靠制度管人管事提供了科学指引。治权的实质是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推动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出问题,表现为权力乱用滥用,或者权力不用弃用,其深层次原因是权力运行中约束不严、监督不力。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以清晰的制度导向,推动领导干部遵循规律、遵守规矩,把权力行使引向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创造政绩。
坚持权责法定原则,创造政绩的前提是知责、明责。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公共性、创造政绩的人民性,客观上要求从源头上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规矩意识。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严格遵循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请示,及时和班子成员沟通,使得决策有据、行为有方。制度建设还需要关注随时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总结上升为制度。就此而言,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应深入查找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确保制度的及时和有效供给。
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党员干部在规则、制度约束范围内干事创业。权力的自然属性决定了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权力的授受关系即权力的党性和人民性决定了权力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领导干部创造业绩,要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这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原则。规范权力的重点对象、重要事项已经有明确的规定,规范权力的成效在于,健全授权用权治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因此,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应遵循权力运行的规律和轨迹,及时发现错误政绩观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加强权力监督,及时发现政绩观偏差问题。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要盯紧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实现对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以党内监督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用好干部考核这个指挥棒,完善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完善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同时要注重监督临近换届等待观望不作为、换届后急功近利“翻烧饼”的行为。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干部考核考察、审计整改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治政绩观偏差、错位问题。
有效执行权力,坚持权责对等、权责一致。严格追责问责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干事的内生动力和整体活力,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对于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错误的,统筹做好追责问责和容错纠错工作,解除“洗碗多打碗也多”的顾虑,保护好干部开拓勇气、创新精神。对于心态“佛系”、状态“躺平”、工作“摆烂”、光说不练的,指引方向给动力、监督问责给压力。对诬告行为及时治理,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澄清,树立为干事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健全党内政治文化,培育正确政绩观内化机制
深化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的生动实践,需要结合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轨迹,坚持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宝贵经验,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政治文化,为制度治权、务实创业提供良好的组织支撑和文化氛围。
坚持民主集中制,厚植真抓实干的组织氛围。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国家机构的根本组织原则,既是党员干部的组织生活、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也是公职人员正确履职的基本要求。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党性分析重要内容,用好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宗旨意识、工作作风、纪律规矩等方面深入查摆剖析。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通过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反映等途径,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
健全党内政治文化,涵养和巩固正确政绩观。政治文化是政治生活的灵魂,对政治生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为支撑,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旗帜鲜明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加强党性修养,大力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让“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成为普遍追求。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期间,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警示作用,尤其要认真剖析错误政绩观的思想行为变化、变异的轨迹,从中发现规律性认识,探索及时教育、适时提醒和纠正的有效机制。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