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文化体制改革在2003年至2012年,经历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展开的完整周期。进入新世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和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对文化建设不断提出新要求。上海宣传文化工作虽然有很大的进展,但按照中央关于上海要走在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列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多种需求相比较,仍面临着许多问题。主要是,文化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文化运行机制比较老化,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活力不足,城市文化原创力不够强,文化市场的发育不够充分。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依靠改革,只有改革才是发展的内动力。
一、改革主要进程及其原则
2003年,上海被列为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之一。同年9月,中宣部正式批准和原则同意《上海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三年多的时间里,市委、市政府对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非常重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十次会议,逐项审议本市文化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协调改革试点的重点项目。
2006年,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上海文化体制改革进入到深入发展的新阶段。6月,上海市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上海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7月21日,召开上海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8月,中宣部原则同意《上海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上海市在2010年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主要任务。
不论是试点阶段还是深入发展阶段,上海始终遵循文化规律,坚持基本原则,一以贯之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一是始终牢牢把握文化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十年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创造更多精神文化产品,满足上海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二是始终谨慎对待文化的双重属性。坚持把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统一到文化体制改革的全过程,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国家文化安全,牢牢把握文化发展的主导权,掌握对上海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内容的终审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无论什么情况下,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不能变,党管媒体不能变,党管干部不能变,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能变。
三是始终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一方面,公益性文化事业以政府为主导,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另一方面,经营性文化产业以市场为主导,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做到“两手抓、两加强”。四是始终遵循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工作方针。文化体制改革具有政治性强、政策性强、敏感性强的特点,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有组织有领导、分阶段分步骤地由点到面,逐步推开,注重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互配套,与国家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相互衔接。
二、构建文化管理新体制
上海非常注重在宏观方面不断建立完善文化管理新体制,各项探索性改革均体现出鲜明的地域性特点,发挥出明显的综合效应和系统性效应,有力解放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
(一)健全文化领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上海市属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总量占全市国资总量的5%—6%,占全市行政性国资总额的16—18%,占全市文化市场的70%。为了进一步深化文化领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在原有管理构架和运行基础上,2004年6月,建立了上海市文化领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小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局、市新闻出版局等有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同时设立上海宣传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先后出台了加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分别与各直属国资运营机构、使用管理机构签订了授权经营、授权代表经营、授权管理的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以及运营管理权力的范围,也确定了经营管理者职能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国资监控责任体系。
经过数年探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一般规律与宣传文化工作的特殊性得以有机结合,不断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有效提高国有文化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既遵循国资管理的共性要求,又体现宣传文化系统的特性,探索形成了文化领域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效益。截至2012年底,宣传系统委托监管国资的总资产达到890.52亿元,市属文化宣传系统国有资产的净资产总额为452.6亿元,利润总额41亿元,净利润34.6亿元,很好地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
(二)建成公益性文化资助平台
2004年,完成对原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的改造,政府向文化基金会注资2个亿,并且保证每年投入1.5亿左右,使文化基金会成为全市主要从事公益性文化事业资助和支持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一个公共平台。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建立了申报项目资格认定的评审、监督机制。从2004年9月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社会效益逐步显现。一是加强对主旋律、优秀作品的资助,形成长效机制。《亮剑》、《任长霞》等优秀影视作品,在创作初期都得到了文化发展基金会的资助。二是面向各种社会力量进行扶持。在这个机制中,不仅是国有文化机构,更多的民营文化机构和个体文化工作者也得到了资金扶持。三是善于调动各种社会资金。以文化基金会为平台集聚各种资金,探索新的文化项目投融资形式。比如,2005年杂技芭蕾《天鹅湖》的创演,2006年引进《狮子王》演出101场等演艺项目,均通过文化基金会的平台,与金融机构实现了成功合作。
(三)建立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资机制
改造原上海精文投资公司,将政府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导向资金注入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通过建立风险评估论证机制、专家委员会咨询机制、项目申报审批程序机制和过程监控机制,规范文化投资项目、决策和监督,使其成为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为主要功能的政府性投资公司。
通过文化资本的市场化经营、运作,精文投资公司以文化产业投、融资为主业,形成了包括文化场馆建设、演艺娱乐、出版发行、网络媒体、游戏动漫、影视制作、文化贸易及消费、文化会展、酒店经营等在内的多元产业布局。文化场馆建设领域,精文投资公司参与投资组建了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博演艺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文化广场有限公司,分别建设了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上海世博演艺中心、上海文化广场。演艺娱乐领域,控股经营上海城市舞蹈有限公司、投资组建了上海新索音乐有限公司等。出版发行领域,参与投资组建了上海世纪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印刷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等。游戏动漫领域,与日本世嘉株式会社共同投资组建了精文世嘉(上海)有限公司,精文投资公司占股46%,进行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游艺、游戏机以及动漫等文化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影视制作领域,先后投资制作了21部电影作品和20部电视剧作品,还投资制作了11部动画片、3部音乐舞剧。网络媒体领域,参与投资组建了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贸易及消费领域,控股经营上海东方汇文国际文化服务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汇融文化商务有限公司等机构,从事文化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推出国内第一张文化消费卡“东方文化卡”。公司注册资本1.96亿元,截至2011年底,总资产达54亿元,净资产为40亿元。
(四)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
早在2000年,上海市就建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制度。2004年12月,根据中办发[2004]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原文化稽查总队更名为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进一步明确其法律地位和执法授权。2005年初,成立了上海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也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05年6月前全部组建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规模从原来的200多人增加到400人,办公条件和装备进一步改善。
(五)积极推进文化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
按照“行业自愿组建为主,政府推动为辅”的原则,积极推进文化行业协会的建设,截至2012年底,已成立上海市报业协会、上海市期刊业协会、上海市书刊发行行业协会、上海市印刷行业协会、上海市出版社经营管理协会、上海市少儿读物促进会、上海市出版工作者协会、上海市版权保护协会、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上海市音像制品分销行业协会、上海音像出版制作行业协会、上海图书馆行业协会、上海演出行业协会、上海市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行业协会等14个行业协会。各行业协会在规划行业发展、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利益、发展行业培训、增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积极探索,逐步成长为适应文化市场发展需要的社会力量。
三、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文化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十年间,着眼于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着眼于政府在文化领域履行公共职能,结合上海城市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成为城市文化发展中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
(一)推进重大文化设施建设
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之后,上海宣传文化系统在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方面,着重推动了“四个一批”。即“竣工一批”,文化广场、巴金故居、钱学森图书馆等重大项目竣工并交付使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社会各界充分肯定。“在建一批”,上海交响乐团、上海元代水闸遗址博物馆项目推进顺利,按节点、按进度实行投资计划。“开工一批”,2011年12月26日,中华艺术宫、当代艺术博物馆、京剧院迁建、朵云轩艺术中心、上海崧泽遗址博物馆5个项目同一天分别举行了开工、奠基和启动仪式。2012年6月1日,儿童艺术剧场项目也正式启动。“规划一批”,上海世博会博物馆、上海国际舞蹈中心等项目在九届市委十六次全会上明确为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为这些项目在2012年顺利启动和实施奠定了基础。
这些重大文化设施,作为城市的文化名片,定位清晰,建成后将有效提升上海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在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在全市213个街道、镇每个社区建设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及农村综合文化活动室,配置标准中涵盖了宣传教育、图书阅览、文化娱乐、绿色网吧、体育健身、继续教育、科普、心理保健、青少年活动、社团互动等各种社区服务功能,联通宣传文化、工青妇、教育、体育、科协、社区内成员单位等各方面。在资源共享、通力协作的同时,使得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成为向市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综合集成平台。截至2012年底,已建成203个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及5245个农村综合文化活动室。
(三)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定位
针对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新变化,这一阶段把上海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功能定位为“三上”:“上场”,上文体活动的现场;“上课”,上社区学校继续教育的课堂;“上网”,上绿色网吧的基本文化需求,以“三上”方式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通过政府购买文化服务、专业机构提供文化服务、文化企业参与文化服务等方式,为全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供种类齐全、质量保证、收费公益、导向明确的内容配送支持,把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有机结合起来,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与党的基层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结合起来。
(四)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供给载体
以建立内容配送支持系统为抓手,先后设立了“六个东方”。以开发、制作和配送宣传教育产品和内部宣传资讯为主的“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以配送公益性各类内容讲座为主的“东方讲坛”,以提供各类社区课程教育类产品为主的“东方社区学校”,专门提供社区信息化服务的“东方社区信息苑”,专门提供专业文艺指导及文艺指导员配送的“东方社区文化艺术指导”,专门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的“东方数字电影”。每年,政府对公共文化内容配送体系的资金投入近6000万元,采用“资源整合、百姓点菜、政府买单、区县联动、按需配送”方式,为社区、农村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点提供内容资源,提高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仅2012年,向基层配送各类演出2000余场,健身活动1.3万余场次,图书、光盘、挂图等20余万套。还积极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现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基础服务项目的免费开放。用好公益性演出扶持资金,举办高质量公益性专场演出,推广营业性演出低票价,得到社会好评。
特别重视做好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东方社区信息苑?万名农民工绿色网上行”活动获得2010年民政部公益创新奖唯一的一等奖。
(五)大力发展群众文化活动
以举办世博会、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建党90周年等为契机,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扶持群众文化团队,推动群众文艺指导员派送工作,着力提升群文活动水平。东方社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自2006年挂牌以来,共向社区派送文艺指导员8万多人次,辅导社区团队6000多支,受辅导者189万人次。2011年,命名了首批16个“上海优秀城市文化广场”,作为展示优秀群文成果的窗口。仅2011年,全市各区县1万多支群文团队共开展群文活动近35万场,参与人次达2000余万,其中“七一”前后开展1500余场次。在2010年全国群众文化“群星奖”评选中,上海获奖数在全国名列前茅。
(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手段
以政府绩效评估为杠杆,创新上海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手段。研制上海城市文化发展指数,2008年起,持续发布“上海城市文化发展指数”研究报告。完成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运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研制,对政府主办的重大文化活动连续开展评估,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开始显现。以打浦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为代表,总结推广政府委托社会专业机构运营和社区居民自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依托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搭建公共文化服务中央管理平台,实现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信息联网,及时、准确采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基础信息,进行数据统计和深度分析,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水平。
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2003年以来,作为首批综合试点省市,上海积极推动文化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逐步形成了一个包含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演艺、休闲娱乐、音像、网络文化、设计、艺术品交易等行业的综合文化产业体系。据市统计局统计,到2012年,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2269.76亿元,占全市GDP的11.29%,比上年提高0.42%。其中,文化产业增加值达1188.43亿元,占GDP比重为5.91%,集聚了一批有品牌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文化企业。
(一)夯实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基础
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改善创业条件、形成产业集群、培育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一是发挥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的区域和政策优势,2007年市委宣传部成立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为国内外文化企业提供了进出口贸易、产品展示、版权交易、演艺经纪、影视后期制作等多方位的服务和支持,2011年,该平台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二是支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2008年成立上海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动漫、影视、游戏等多方面为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三是创新文化企业股权、版权等交易方式,2009年成立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并被中央列为全国两个重点文化产权交易所之一。
(二)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
依托部市合作机制,2008年建成国家数字出版基地,2009年获批建设国家音乐产业基地,2010年获批建设中国(上海)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和金山国家绿色创意印刷示范园区,这些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在培育新兴产业形态、提升文化产业能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区联动,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2012年末,市级文化产业园区总数达52家,在帮助企业孵化、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加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力度
结合上海市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在全国率先探索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与繁荣的有效路径。创新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社会融资机制,2009年成立华人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成为全国第一家私募文化基金。推动上海中资银行加大信贷投入,对迪士尼土地储备项目、文化会展、出版发行、影视制作等领域投入几亿到几十亿不等的贷款。推动上海中资银行与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合作,引入优质担保公司,探索推进“银行+园区+担保”的“银元宝”风险共担合作模式。推动上海中资银行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为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在资本金筹集、土地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基金组建、投行服务等方面提供顾问服务。2012年,制定了《上海文化金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引导上海文化金融合作工作的开展。
(四)不断优化文化产业空间布局
根据全市总体规划,围绕“十一五”、“十二五”时期上海文化发展规划,着力打造“一轴、两河、沿海、多圈”的文化产业布局。“一轴”,即完善横贯中心城区东西向的城市文化设施轴线,发挥中段人民广场周边的文化资源集聚优势,形成展览馆群、剧场群、影院群、书店群、时尚娱乐场所群。同时东段延伸至金桥、张江,形成以网络信息产业和动漫游戏产业为主要特征的新兴文化产业基地。西段延伸至虹桥商务区,形成以专业会展、广告创意、高端演艺等文化服务项目为特色,辐射长三角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两河”,即利用好苏州河、黄浦江两岸沿线丰富的工业遗存和景观资源,打造以都市生活、休闲时尚、演艺娱乐、主题观光等为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带。“沿海”,即依托海岸线资源,布局以文化产品制造加工、文化生态旅游和文化民俗旅游为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带。“多圈”,即发挥各区县积极性,结合老厂房、老仓库、老码头的改造利用,以及商业副中心和特色文化旅游区域的建设,大力推动以文化产业园区、创意产业集聚区和文化消费集聚区为主要形态的文化创意产业组团。
(五)支持骨干文化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在自2009年起开始的“全国文化企业30强”评选中,截至2012年,上海每年均有文化企业入选,上海东方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影(集团)公司、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时空之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征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龙头文化企业代表了上海的实力。其中,在2012年第四届评选中,上海有东方传媒集团、盛大网络、东方明珠、征途信息四家企业入选,达到了参选以来获评数最多的一届。同时,以百视通、东方财富网、淘米网、聚力传媒、水晶石、土豆网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中小企业,争做专业细分市场的率先开发者,吸引多家海内外投资基金注入,发展势头迅猛。一批民营龙头企业在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移动传媒等领域形成了行业领先优势,上海在网络视听服务、网络财经服务、网络电子商务、网络休闲娱乐服务、远程教育服务等方面保持全国领先地位。2012年,上海网络游戏产业总产值达到149亿元,同比增长22%,占全国总产值的30%。上海动漫产业总产值达到63亿元,与全国动漫产业的年增长速度基本持平,约占全国动漫产业产值的10%。
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2010年3月民营网络文化企业东方财富网、2011年12月上海东方传媒旗下的百视通、2012年7月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国内成功上市。截至2012年末,上海在A股和海外市场上市的文化企业有13家,数量和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
(六)不断完善文化产业开放格局
积极扶持各类市场主体,推动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开放格局。在经营文化娱乐、印刷、发行、网络游戏、影视制作、艺术品经营、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等企业中,非公有制企业占大多数。其中,非公有制文化娱乐场所占总量的96%,非公有制网络游戏企业占总量的95%,非公有制印刷企业占总量的93%,非公有制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企业占总量的94%。
(七)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持续保持顺差
充分发挥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文化“走出去”的战略基地作用,以及国际文化服务贸易促进委员会对文化“走出去”的指导作用,充分运用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国际服务贸易专项扶持资金等,支持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自2007年上海市开始统计以来,上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连续五年保持顺差。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口径,2011年上海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约达166亿美元,同比增长10.9%,实现顺差约34.5亿美元。2012年,进一步推动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制定《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三年行动计划》,入驻企业达92家,积极参加京交会、美国E3展,开展专题推介会,取得很好效果。
五、塑造优良文化主体
按照分类推进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的原则,通过体制机制转换,优化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文化的格局。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主要分四种情况。一是国家规定实行国有事业体制文化单位,如,图书馆、博物馆、部分院团、美术馆,重在深化内部改革,转换运行机制。二是新闻媒体经营性部分,探索公司化运作,增强面向市场的经营活力。三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稳妥推进转企改制。四是国有独资文化企业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造。
(一)组建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底,上影集团完成整体转企,撤销了事业单位建制,集团由上海电影制片厂、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上海电影译制厂、上海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上海电影技术厂、上海东方电影频道、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影视乐园、上海美术设计公司、银星皇冠假日酒店等单位组成。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妥善解决了职工安置分流问题,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将上海电影集团建设成华语影视创作生产重要基地的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影视创作。改制后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上海电影制片厂原本不但不能生产电影,还背负高达70%—80%的债务,改制后年均生产14部电影,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邓小平1928》、《美丽上海》、《鲁迅》,《高考1977》、《铁人》、《可爱的中国》、《风声》、《建国大业》等一大批优秀主流影片。其中,《东京审判》被中宣部、广电总局、文化部评为“2006年度优秀文艺作品”,《东方大港》、《天地告白》、《五颗子弹》和动画片《勇士》入选广电总局向党的十七大献礼重点影片,故事片《高考1977》、《铁人》、《可爱的中国》、《风声》、《星海》,戏曲片《廉吏于成龙》和动画片《马兰花》等七部影片,被中宣部、广电总局列为向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献礼重点影片,这在全国各电影企业中是最多的。改制后,上影集团干部职工经过几年艰苦奋斗,初步实现了“四个明显增长”。
一是企业效益明显增长。2003年,上影集团主营业务收入8.3亿元,净资产7.9亿元,利润总额209万元,负债率61.36%。2008年,主营收入15.18亿元,净资产15.15亿元,利润总额2.16亿元,负债率38.16%。与转企改革前相比,上影集团主营收入增长82.89%,净资产增加了7.25亿元,增长91.77%,负债率下降了23.2%,利润增加102倍。2009年,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但上影集团仍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全年主营收入16.5亿元,利润达到1.2亿元,经济效益继续位居全国电影企业首位。
二是市场竞争力明显增长。联和院线票房从2003年的1.42亿元起步,2004年率先超过2亿元,2006年跃过3亿元大关,2008年达到4.95亿元,2009年再创历史新高,票房达到6.986亿元,占全国总票房十分之一强,连续六年保持大幅增长,其中四年名列全国第一。东方发行公司2003年发行票房为3000万元左右,2008年发行票房达到4.2亿元。在全球金融风暴影响下,电影市场依然繁荣。
三是生产能力明显增长。2003年上影生产故事片5部,电视剧176集。2009年,上影集团生产故事片14部,电视剧471集,同时还生产动画片2161分钟,纪录片1部,译制电影70部,以及一批电视栏目片,电影电视剧出品总量居全国领先地位。目前,上影已拥有年生产故事片20部以上,美术片2000分钟以上,电视剧500集以上,译制电影26部以上的生产能量。
四是员工收入明显增长。改制5年间,员工工资人均提高一倍,各类骨干的增长幅度更加明显,一批德高望重的老艺术家晚年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二)组建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
按照“一团一策”的原则,以理清产权关系为前提,明确院团产权归属,实行分类指导,转换运行机制,完善配套措施,推进“双保”原则,上海对国有市属文艺院团实行多种模式的院团管理体制。为探索重点院团的改革之路,2005年2月,上海市委宣传部组建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将上海大剧院、上海音乐厅及上海交响乐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歌剧院、上海民族乐团等单位归属其下,实行非营利演艺机构运作模式。按照国际惯例,这些剧院要形成“三个1/3”的经济模式,在遵循通行艺术规律基础上,上海努力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院团发展“三个1/3”经济模式,即,1/3来自财政拨款;1/3是票房收入,实际上,大剧院艺术中心票房收入占了约50%—60%;还有1/3是由艺术基金及社会筹集资金实现。在非营利演艺机构运行模式的实践中,按照打造城市重点演艺机构的目标,整合演艺产业链,实行了院团经营管理标准、厅团合作模式、客户服务系统、系列演出品牌、融资咨询平台、文艺创作机制、人才选拔方式等一系列探索。
(三)完成国有市属和区县属文艺院团体制改革
2011年9月,市委常委会批准了《上海市市属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方案》。按照方案,市属16家国有文艺院团分三类确定改革任务,第一类,按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确定,上海京剧院、上海昆剧团、上海交响乐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歌剧院、上海民族乐团等6家市属文艺院团保留事业体制。第二类,上海越剧院、上海沪剧院、上海淮剧团、上海评弹团等4家地方戏曲院团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划转建立公益性保护传承机构,继续实行事业体制。第三类,将上海杂技团、上海话剧艺术中心、上海滑稽剧团、上海歌舞团、上海轻音乐团、上海木偶剧团等6家院团转制为企业。改制后的16家国有文艺院团整合为三个板块运行管理。第一板块,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下辖上海交响乐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歌剧院、上海民族乐团4家院团。第二板块,上海戏曲艺术中心,下辖上海京剧院、上海昆剧团、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沪剧艺术传习所、上海淮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评弹艺术传习所6家院团。第三板块,上海文广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下辖上海杂技团有限公司、上海话剧艺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海滑稽剧团有限公司、上海歌舞团有限公司、上海轻音乐团有限公司、上海木偶剧团有限公司6家转制院团。
此外,上海市共有11家区县属国有文艺院团。区县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自2011年5月启动,2012年6月全部完成。
(四)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完成转企改制
2006年11月,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完成转企改制,正式成立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全国第一家转企改制一步到位的出版集团。为确保正确的出版导向和企业发展方向,股份公司实行外部董事制度,由市委宣传部委派三名同志作为外部董事,进入公司董事会,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结构相结合的出版企业体制有效理顺。外部董事直接参加编辑政策委员会、规划与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工作,创制“一票否决制”,这项措施确保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文化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文化改革创新。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转企改制后,一直积极探索出版业企业化、集团化运作发展之路,成为拥有包括17家图书编辑出版机构、4家音像出版社、3家电子出版社、1家网络出版单位、1家数字出版企业、1家动漫制作企业以及44种期刊和6种报纸在内的大型出版企业,在文化体制改革、业务创新重组、承担重点出版项目等方面创下了多个全国第一。2007年,公司荣获“2007—2008年度中国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称号,2008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称号,2009荣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企业”称号。2010年,世纪出版集团主营业务收入13.3亿元,利润超过1.3亿元,总资产达到23.2亿元,净资产超过12亿元,其中利润为转制前2005年的1.34倍,主营业务收入为转制前的14.8倍。
2011年6月,为适应全国出版业改革发展的新趋势,进一步优化上海出版资源整合,发挥上海出版企业的特色和优势,做强做大国有重点出版企业,世纪出版集团与文艺出版集团启动重组工作。2012年7月,以组建集团党委新领导班子为标志,两集团重组工作进入全面深入推进阶段。
(五)组建上海城市舞蹈公司
2003年4月,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与民营企业上海牡丹影视传播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混合所有制公司———上海城市舞蹈公司。公司没有院团,是专营舞蹈的演艺集成商。公司自行筹措投入资金,自主选择创作题材,着力改造作品创作流程、在全球、全国整合文化资源、推出优质原创剧目,开拓海外市场,文化“走出去”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改造创作流程提升作品质量。公司按照市场规律改造舞蹈作品创作生产流程,第一步以符合市场需求为标准,寻觅好的创意或者产品雏形,第二步通过谈判、协商等,明确合作双方权利义务,第三步通过各种融资渠道筹措资金,第四步与创作方共同寻找演出人员、舞台设计人员,监督产品生产,最后再宣传推广、公关促销、票务促销、签订演出意向书。
二是整合文化资源实现互利共赢。在世界范围内选择优秀艺术人才参与作品创作,比如舞剧《花木兰》的编导来自澳大利亚,舞剧《红楼梦》的作曲来自德国,舞剧《杨贵妃》的作曲来自日本。与优秀歌舞团、杂技团合作演出,舞剧《霸王别姬》、舞剧《天鹅湖》等都是如此。此外,公司还与国内外新闻媒体、剧院、赞助商、代理商、广告商保持密切联系,围绕剧目整合各类资源为我所用。
三是推出优质剧目开拓海外市场。公司成立以来,生产创作了五部原创剧目,推向市场走出国门后,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至2009年5月,公司原创剧目共演出346场。仅《天鹅湖》就演出了288场,其中国外演出188场,平均每场收入2.2万美元。
四是依托贸易平台加快“走出去”步伐。公司针对日本等国演艺市场创制了舞剧《CHA秀》,创作过程中,依靠上海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获得了银行政策性资金支持,使新剧目顺利制作,并提前获得244场演出合同。
六、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经验
总体上,上海的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上海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制、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文化企业通过产权市场交易实现股份制改造、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建设、张江文化科技产业园区建设等实践探索,都对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上海市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地区”。2011年9月,《人民日报》头版发表长篇通讯报道《上海文化红胜火》,对上海文化改革发展成就和经验作了全面系统介绍。
2012年9月26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表彰大会上,上海市获得“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地区”荣誉称号,在全国共12个获奖省级城市中占有一席。同时,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获得“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张止静等10人获“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些奖项和荣誉的取得,体现了中央对上海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高度认可。
总结上海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经验,最主要的还是在中央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有关部门紧密结合上海特大型城市的特点,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的目标进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具体有六方面。
一是充分把握改革的整体性。从上海文化体制改革的基础出发,注重整体布局,不仅对文化管理体制,而且对文化运行机制,不仅对文化市场主体,而且对文化建设环境等各方面做整体思考,力求体现文化体制改革的综合效应、系统性效应。
二是注重体现改革的连续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探索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使上海文化体制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并为新的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上海注意连续性与开拓性的结合,立足于多年改革奠定的基础,借鉴本市其他行业改革的成功经验,“不翻烧饼”,与时俱进,不断推进文化领域改革。
三是坚持围绕发展搞改革。上海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始终注重针对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中阻碍发展的问题,以发展的需要确定改革任务,以发展的成效检验改革的成败,做到了不为改革而改革,不为追求政绩而改革,始终围绕发展进行改革。
四是着力突出改革中的制度创新。通过制度安排、程序设计、机制创新,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等政治要求和意识形态工作职能,融进制度,落到规则上。
五是注重理论支撑。比之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的理论准备相对缺乏。上海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高度注重加强理论研究和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力戒盲目性,增强文化体制改革的合理性、科学性。六是注重政策协调,保障职工权益,积极稳妥推进改革。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涉及职工利益。在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总结其他领域改革的实践,实行了积极稳妥的政策安排,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害。
(撰稿人:曾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