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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旧区改造工作

2016-08-05  来源: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作者:周建梁

  作为特大型城市的上海,在其发展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形成了一大批棚户、简屋、旧里。由于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极差,居住在棚户、简屋、旧里中的广大居民迫切要求政府开展旧区改造。旧区改造是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它既是一项民生工作,也是一项发展工作,关系到广大市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质量的改善,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历届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旧区改造工作,广大旧区居民殷切期盼,社会各界十分关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特别是从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结合市政和环境建设、市政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旧区改造力度,大规模改变了旧区面貌,100多万户住房困难的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其中,1992—2002年上海的旧区改造工作,其规模之巨、困难之大,举世罕见,但可喜的是,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奋斗、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一、旧区改造实施的历史背景

  上海解放时,全市住宅总面积中棚户、简屋占13.7%,以杨浦、闸北、虹口、普陀、南市等区为多,主要分布在市区边缘及工厂、车站、码头附近。这些棚户区,原来都是乱坟场、荒草地、臭浜岸,以及战火造成的废墟,搭建的以矮小、破烂、阴暗和潮湿的草棚为主,还夹杂着相当数量的“滚地龙”,沿河浜还有以芦席作篷搭建的“水上阁楼”。棚户区内人口密集,居住拥挤,环境恶劣,没有市政公用和卫生设施,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迅速蔓延,顿成焦土。这里的居民望“住”兴叹,谈“火”色变。另外,旧式里弄占52.6%,大都集中于黄浦、南市、虹口、闸北、普陀等区,分布在市区的商业街地带,其中因长期失修,有不少已成危房,旧区改造的压力很大。

  20世纪50年代,旧区改造主要是贯彻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一般维持”的原则,改善棚户、简屋区的居住环境,同时,组织棚户居民拆除旧屋,翻建平瓦房,改善居住条件。自1958年11月起,棚户、简屋改造问题被提到重要位置,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委员会明确提出,住宅建设“必须坚决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既要大量新建住宅,又要对旧住宅进行改造”,棚户、简屋和危房的改造逐步进入统一规划、成片改造的阶段。

  20世纪60年代初,市人民委员会公用事业办公室根据中上海市委书记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出“市区住宅建设,应结合棚户改造”。由国家财政投资,在藩瓜弄进行成片改造试点,取得了成功经验。接着各区“采取国家投资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办法,即国家在技术、材料供应和土地安排方面给予帮助,改造资金由棚户居民负担,加快了改造步伐。

  “文革”初期,旧区改造基本停顿,仅对危险房屋作些零星翻建。直到1973年,才选择棚户、简屋和危房集中地段,拆除旧屋腾出地基,改建多层和高层住宅。

  20世纪80年代,“23片地区改建规划”启动实施,上海旧区改造才初具规模。中共上海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于1980年6月和11月先后两次发出指示,要求“对重要地段的棚户、简屋区,要分期分批地进行成片改造”。1983年1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又明确提出“市区旧房改造,也要突出重点,相对集中”,“要重视发挥城市的综合功能,建设比较完整的综合小区”。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局为此编制了上海旧区7年住宅改建基地分布规划,重点放在改造危房、棚户、简屋区和市政公用设施简陋、环境严重污染的地段。80年代旧住宅成片改造比较成功的有虹口区的久耕里、徐汇区的市民新村、普陀区的药水弄、南市区的西凌家宅等处。此外,还结合商业、文化、体育等设施和重大市政工程建设,对旧住宅进行改造,如杨浦区的长阳路、平凉路,虹口区的大连路和闸北区的新客站地区等处。

  1950—1990年,市区共拆除棚户、简屋256.8万平方米,旧房拆除改建178万平方米、加层73万平方米、更新178万平方米。

  二、大规模旧区改造的实施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浦东开发开放的开始,以及国家启动住房制度改革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上海开始了大规模旧区改造工作。 20世纪90年代初至2002年上海的旧区改造工作,主要包括“365危棚简屋”改造和“十五”时期新一轮旧区改造。

  (一)20世纪90年代“365危棚简屋”改造

  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市民的居住矛盾十分突出,有数十万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4平方米,其中,有3万多户人均居住面积不足 2.5平方米,广大居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的呼声十分强烈。根据1991 年各区调查上报,市区有成片危房、简屋365万平方米,“365”危棚简屋的概念由此而来。1991年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住宅建设工作会议,决定按照疏解的原则改造危房、棚户、简屋,动员居民迁到新区去,旧式里弄要通过逐步疏解,改造成具有独立厨房、厕所的成套住宅,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1991年7月,上海出台《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1992年,在上海市第六次党代会上,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要求抓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机遇,把旧区改造、改善居住的起点落在结构简陋、环境最差的危棚简屋上,提出到本世纪末完成市区365万平方米危棚简屋改造,住宅成套率达到70%的目标。由此,上海拉开了大规模旧区改造的序幕。由于“365危棚简屋”地块内夹杂着各类危旧房,犬牙交错,不分你我,在改造时采取成片拆除,整体改造。在推进过程中,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通过减免土地出让金、有关税费以及财政补贴等政策,鼓励国内外开发单位参与。回顾“365危棚简屋”改造,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起步阶段(1991—1995年)。1992年邓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以后,上海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国内外大批房地产开发商涌进,上海旧区改造大规模启动。根据到2000年前完成“365危棚简屋”改造的工作要求,本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划确定了63个地段作为重点改造基地,组织本市开发企业实施内销商品房开发。1992年,原卢湾区“斜三”地块(现海华小区)成为上海第一块“毛地批租”的开发外销商品房的项目,开创了改革开放以来吸引外资进行旧区改造的先河,这一举措是一次体制创新和机制突破,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一直困扰上海旧区改造的资金问题,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大规模推进旧区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其后,在利用外资批租旧区改造地块、开发经营外销商品房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市政府于1993年12月批准发布了《上海市利用外资开发经营内销商品住宅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快了本市旧区改造的步伐。通过制度创新,上海房地产业有了很大发展,开发企业通过自筹资金或向银行贷款,以批租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旧区居民以及置换调整工厂产业用地,利用中心城区土地级差,开发经营房地产,有效地促进了旧区改造。至1995年,全市用了四年时间,通过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等,共拆除危棚简屋180万平方米,占到1991年危棚简屋统计范围内的近50%。

  2.相持阶段(1996—1997年)。从1996年开始,由于房地产市场形势发生变化,土地批租进展缓慢,“365危棚简屋”改造进入相持阶段。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对上海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大冲击,不少外资房地产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由其实施改造的旧改地块也陷入困境。

  与此同时,上海的商品住宅出现空置,市场售价也从1994年、1995年的较高阶段逐步下滑,开发商投资旧区改造项目的意愿下降。1996 年、1997年两年只完成61万平方米改造任务。针对这一情况,市政府先后制订了《关于加快本市中心城区危棚简屋改造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本市中心城区危棚简屋改造的具体实施意见》等文件,及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3.攻坚阶段(1998—2000年)。为了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拆除

  365万平方米危棚简屋的预定目标,面对严峻的形势,市政府全力进行攻坚,自1998年起,连续3年将“365危棚简屋”改造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要求各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全面完成政府实事任务。1998年8 月,又下发了《关于加快本市中心城区危棚简屋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措施更加有力、更加优惠,对剩余未完成的“365危棚简屋”改造地块,直接采取财政补贴的优惠措施来推动改造,政府按照拆平土地的面积,先后给予300元/平方米和900元/平方米补贴。在此背景下,各区政府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改造计划,千方百计、因地制宜,动用各种手段,调动各方力量进行攻坚。经过市、区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在2000年底前全面完成了全部拆除“365危棚简屋”的预定目标。据统计,政府为推进这项工程,财政先后补贴10亿元,共改造了包括365万平方米危棚简屋在内的二级旧里以下房屋1200余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48 万户,居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二)“十五”时期新一轮旧区改造

  2011年开始,上海实施了新一轮旧区改造工作。2011—2012年,是上海“十五”时期新一轮旧区改造的起步阶段。“365危棚简屋”改造完成后,时任上海市领导针对上海危旧房的实际情况,要求继续推进旧区改造工作。为改善广大群众的居住条件,2000年,上海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了加快旧区改造的要求,“十五”新一轮旧区改造的重点是中心城区成片、成街坊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地块。根据调查,“十五”初期,中心城区迫切需要改造的成片成街坊二级旧里以下房屋仍有1700 余万平方米(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地块是指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建筑面积占地块内居住房屋面积70%以上的区域;成街坊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地块是指在一个完整街坊内,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建筑面积占地块内居住房屋面积70%以上的区域)。之后,改造范围有所扩大,将房屋结构和环境特别差、居民改造要求特别强烈的少数石库门房屋和小梁薄板、两万户等非成套职工住宅一同纳入旧区改造范围。

  在推进过程中,上海认真贯彻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制定了《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市府111号令),确定了旧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安置方式以货币补偿、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式。与此同时,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拆、改、留”多种方式,对其他各类旧住房进行综合改造。据统计,“十五”期间,本市中心城区共改造二级旧里以下房屋 700余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28万户,居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旧区改造的模式和扶持政策

  (一)确定改造模式

  1992—2002年这十年间,随着房地产市场兴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及国家政策逐步调整,上海旧区改造模式也发生了相应变化,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改造模式:

  一是结合房地产开发。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对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政府采取“毛地批租”方式,将旧改地块出让给房地产企业实施旧区改造,进行房地产开发。这是“365危棚简屋”和“十五”时期新一轮旧区改造采用的主要方式。

  二是市政基础设施带拆。20世纪90年代以后,上海开始大规模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一大批轨道交通、道路桥梁、绿化环境建设项目以及世博园区建设等,带拆了大量旧住房。

  (二)完善旧区改造房屋拆迁政策

  从20世纪90年代初至2002年,也是本市旧区改造房屋拆迁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的重要阶段。

  1991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上海市政府于1991年7月发布了《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是在社会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制定的,带有明显的住房福利分配制度痕迹,其基本特征是以实物房屋分配为主,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结合居民家庭户口因素确定应安置面积。其后,在确定了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为适应大规模改造、房地产市场发展和住房制度深化改革的需要,上海房屋拆迁制度以市场化、货币化为方向进行了循序渐进的制度创新和突破。一是 1997年4月市政府发布《上海市个体工商户营业用房安置补偿办法》,实现了“适当提高被拆迁人原居住水平”和“房屋产权利益完整保护”的原则。二是1997年12月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危棚简屋改造地块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试行办法》,开始采用货币化补偿安置方式,并在货币转化安置方面确立自住私有住房所有人和公有住房承租人既得利益完整保护的原则。三是2000年9月市政府批准市房地局《关于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共和新路高架工程拆迁房屋试行市场价补偿安置的若干意见》,取消了长期以来在拆迁安置中起重要作用的户口因素,向完全市场化目标的货币化补偿安置制度迈出了重要一步。

  2001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核心是将房屋拆迁市场化和货币化,即通过房地产市场评估,以被拆房屋价值为基础进行货币化补偿。2001年11月,根据国务院拆迁管理条例,本市出台了《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了房屋拆迁从按人口补偿安置向被拆除房屋市场补偿安置的转变,补偿安置方式以“数砖头”为主导。

  (三)出台旧区改造扶持政策

  1992—2002年,上海出台了一系列旧区改造扶持政策,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土地出让金减免。“365危棚简屋”改造实行减免土地出让金政策,经市房地局核准后“365危棚简屋”改造项目,按所占地块面积免收土地使用费,对地块内代拆、代征的其他用地减收土地使用费。利用外资开发的平价住宅,由政府提供改造地块,不收取土地使用费。在“十五”新一轮旧区改造中,也实行土地出让金为零的政策。2004年8 月,随着土地出让制度的改革,有关部门取消了该项政策。同时,本市进一步明确土地出让金使用范围,土地出让金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市、区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主要支持旧区改造工作。另外,对旧改配套房源建设用地实行指导性地价政策。

  二是行政收费减免。“365危棚简屋”改造和“十五”新一轮旧区改造均实行减免民防工程建设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费等一系列行政收费的优惠政策。

  三是市政公建包干建设。“365危棚简屋”改造和“十五”新一轮旧区改造均实行住宅配套费包干使用政策。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可实行全部或部分项目包干建设,免交住宅配套费。这一政策有效地降低了改造项目的后期建安成本。

  四是税收减免或返还。在新一轮旧区改造中,为加快推进旧住房改造,一些区明确了税收方面的配套措施。随后,由于房价的上升,在旧改地块的开发收益已经能够承受改造成本的情况下,该项优惠政策有所调整,这些政策的核心是通过一系列政策优惠,吸引开发商参加旧区改造地块的开发。

  五是专项基金直接补贴。在“365危棚简屋”改造后期,市政府按照拆除危棚简屋面积,先后给予300元/平方米和900元/平方米的补贴,最终使改造计划如期完成。在新一轮旧区改造中,2001年市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鼓励动迁居民回搬推进新一轮旧区改造的试行办法》优惠政策框架的基础上,有些区通过建立旧区改造基金,对结合旧区改造、道路拓宽、公益性配套公建建设的开发项目给予一定幅度补贴。

  六是提供中低价配套商品房。“九五”时期,根据当时上海空置商品房较多的情况,又提出为旧区改造搭桥提供安置房源的做法。在消化空置商品房和“365危棚简屋”改造搭桥政策中实施“空置房认定”,同时鼓励用空置房安置的动迁居民,减免相关交易税费的政策,从而为“365危棚简屋”改造提供了大量的安置用房,推动全市旧区改造的开展。在新一轮旧区改造阶段,特别是2003年以后,凡列入市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的,可以配给动迁总量一定比例的重大市政工程配套商品房。七是土地捆绑。在20世纪80年代实施“23片地区改建规划”项目时,市政府曾为各区提供273公顷旧区改造捆绑土地,用于建设动迁周转用房。在20世纪90年代开展的“365危棚简屋”改造中,也采取过捆绑土地的方式,跨区定向划拨给改造地块所在区一定量的新征土地,作为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基地,使市中心一些著名的棚户区顺利地得以改造。

  四、推进旧区改造工作的主要成效和基本经验

  (一)推进旧区改造工作的主要成效

  回顾本市1992—2002年的旧区改造工作,都和住宅建设、市政建设、环境建设、城市布局及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结合起来。实践证明,旧区改造发挥着不断改善民生和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效应,在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促进居民消费、带动社会投资、提升城市功能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

  旧区中的房屋一般都很简陋,设施不全,不具备基本居住功能,而且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这部分群众难以通过房地产市场购房来改善居住条件,他们要求实施旧区改造的呼声非常强烈。从多年来大规模城市建设经验来看,旧区改造已成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渠道,是彻底解决住房困难户的有效途径。实施旧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拿动迁居民的话说:“住房宽了,环境美了,心情好了”。据统计,1992—2002年,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由1991年的6.6 平方米,提高到2002年的平方米,住宅成套率从“七五”期末的31.4%提高到“九五”期末的74%。

  典型例子如普陀区“两湾一宅”旧区改造。普陀区“两湾一宅”是指潘家湾、潭子湾和王家宅及周边范围内的一片危房简屋区,地处中山北路以南,恒丰北路斜拉桥以西,苏州河以北,光复路以东,总占地面积约为49.5公顷,原有居民住户约1万户,单位160多家,大多是解放前来到上海的贫苦民众。这里没有一家医院,没有一家浴室,没有一条像样的道路。居民们使用马桶和煤球炉,深受脏乱差环境之苦,盼着动迁,盼着搬入新居。20世纪90年代末,本市内环线内最大的旧区改造工程在普陀区“两湾一宅”改造拉开序幕,居民主要动迁到桃浦地区,市领导多次到“两湾一宅”现场办公。目前已经完成改造并建成“中远两湾城”小区,昔日整天与黑臭河水为伴的“两湾一宅”已彻底消失,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6万平方米的中央环岛公园、15万平方米的主题广场、1 万平方米的中心绿化区、2公里长的河滨绿色走廊和160万平方米的建筑。

  2.改善了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

  城市旧区大多是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滞后,道路管网、消防设施、排水排污、垃圾处理等非常落后,与周边区域形成鲜明对比。一方面,上海通过旧区改造,相继建成地面道路、高架道路、越江隧道、轨道交通等设施,完善了上海交通网络体系。如:内环高架,全长45.6公里,建设总投资38.2亿元,共拆除各类旧房约30.5万平方米,1992年9月开工,1993年12月完成一期工程,1994年底全线竣工通车。南北高架全长8.5公里,建设总投资38.2亿元,共动迁居民及单位1.9万户左右,1993年10月开工,1995年6月全线通车。

  另一方面,旧区改造改善了城市环境面貌,使原先大片作为“城市伤疤”的棚户简屋危房地区蜕变成为现代生态小区、城市绿地公园,大量老旧工厂迁出市区,减少了由此造成的废水、废气、尘埃污染。据统计,本市城市绿化覆盖率由1992年的13.2%,上升到2002年的30%,使上海人均绿地面积实现了“一双鞋———一张报纸———一张床———一间屋”的巨大飞跃。

  典型例子如延中绿地建设,延中绿地建设是上海市委、市政府为改善生态环境、缓解中心城区“热岛”效应,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以及推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位于上海“申”字高架道路中心点,总面积23万平方米,由19幅相互呼应的绿地组成,横跨黄浦、原卢湾和静安三个区,是目前上海市中心面积最大的公共绿地。整个延中绿地建设,共动迁居民、单位、个体户逾4800户,共拆除各类旧房约18万平方米。延中绿地未建成以前,这里的温度全市最高,建成后延中绿地每小时吸热相当于4000余台2匹空调,尽管绿地周围车流量很大,但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仍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提升了城市功能和产业能级

  旧区的土地占有率高,利用率低,产出率更低,影响城市土地利用的整体性,造成城市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推进旧区改造,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为产业发展腾出更多的土地空间,促进产业集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扩展城市发展空间。本市通过旧区改造,直接导致了土地利用结构、产业结构的大变化,商业服务用地、交通用地和绿化用地面积大幅上升,一批高品质的商务、办公、酒店等楼宇拔地而起,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得以快速提高。如黄浦区人民广场地区、原卢湾区淮海中路两侧地区、浦东新区小陆家嘴地区、徐汇区徐家汇地区、长宁区中山公园地区,自实施旧区改造和功能开发以来,商务楼宇不断建成,城市形态和环境不断优化,集聚了一大批现代服务业,在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4.加强了城市管理,改善了城市形象,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旧区改造与城市安全紧密相连,旧区基本都是空间狭小、人员密集、设施简陋的地区,给消防安全、防汛防台等带来很大压力,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二是旧区改造与社会管理紧密相连,旧区里贫困人口较多,各类无证无照经营现象多见,有的还存在黄、赌、毒等违法现象,容易产生社会矛盾,影响社会治安。通过实施旧区改造,彻底解决了上述问题,一片片旧区变成现代化小区、商务楼以及公共设施,对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加强社会管理、改善城市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旧区改造不仅缩小了城市不同群体之间的住房差距与生活差距,而且生活环境美了,邻里矛盾少了,人们的心情也舒畅了,消除了很多社会矛盾,促进了人与人的和谐。过去上海有“上只角”、“下只角”之分。现在,随着城市环境的整体改善和提升,这样的说法和概念已日趋淡化,对和谐社会建设也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5.推动了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

  旧区改造和动拆迁的规模直接取决于房地产的开发投资规模,反过来又决定了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后续走势。上海的旧区改造中,老百姓的支持和奉献、政策的公平和透明,以及强有力的动拆迁组织安置,都直接导致了上海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广大动迁户无论是接受货币安置还是实物安置,都对上海房地产市场产生了刚性有效需求,促进了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有效联动发展。

  (二)推进旧区改造工作的主要经验

  1992—2002年,本市在推进旧区改造的进程中,始终围绕广大市民居住水平的提升,不断调整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累了不少工作经验,这些经验对当前本市旧区改造的推进,也具积极指导作用。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旧区改造的过程,按照“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要求,也是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的过程。在旧区改造的不同阶段,着力探索符合当时历史条件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城市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居民居住密度较高,同时土地级差效益比较低、改造成本高、难度大。在此情况下,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在大胆引进外资参与旧区改造的同时,实施了一系列的优惠鼓励政策。进入新世纪,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继续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的同时,调整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政策,努力探索符合上海实际的新一轮旧区改造。

  二是坚持聚焦重点、多策并举。以建筑结构差、建成年份久、周围环境水平低、居民居住质量差的成片成街坊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为重点,以广大市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和居住质量的提高为目标,成片二级旧里集中拆除一批,市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带拆一批等多种改造方式,通过政策聚焦、多管齐下,极大地推进了旧区改造进程。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旧区改造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始终强调旧区改造的公益性和民生性特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造理念,把改善居民群众的住房条件作为旧区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最大努力满足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由于旧区改造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拥护,平稳实现了百万市民大动迁,使得上海旧区改造的规模、速度和质量,都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奇迹。

  四是坚持市区联手,协同推进。上海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旧区改造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咬定目标、破解难题,聚焦重点、多策并举,市区联手、协同推进的指导方针,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不断解决旧区改造前进途中的问题和困难,尽最大努力满足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在推进旧区改造过程中,市政府主要在统筹平衡计划、落实安置房源、制定配套政策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区政府作为旧区改造的责任主体,积极负责房屋拆迁和项目推进工作。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市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了旧区改造的稳步推进。

  (撰稿人:周建梁)